根据FOREXBNB的报道,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对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场外结算公司)自今日起接受境外投资者使用北向债券通下持有的国家财政部及内地政策银行的在岸债券(即中央政府债券)作为北向互换通交易的履约抵押品表示欢迎。基于这一安排,香港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达成一致,境外投资者可以使用中央政府债券作为场外结算公司所有其他合格衍生品交易的履约抵押品。
证监会市场监察部执行董事梁仲贤先生指出:“我们对人民银行扩大在岸债券在离岸市场作为抵押品的支持表示欢迎。全球机构投资者现在可以通过这一举措更高效地利用其在岸人民币债券作为非现金抵押品,这将在与场外结算公司清算时进一步降低流动性成本。这一新措施将有助于巩固香港作为全球领先的离岸人民币中心的地位,并推动其固定收益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