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等十部門發佈交通運輸與能源融合發展指導意見
根據最新指導意見,到2027年,我國將基本形成多部門協同的交通運輸與能源融合發展機制,政策法規、標準規範、技術裝備體系逐步健全。屆時,交通運輸行業電能佔行業終端用能的比例將達到10%,交通基礎設施沿線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容量不低於500萬千瓦,就近就地消納比例穩步增加。新能源汽車在新增汽車中的佔比將逐年提升,交通運輸綠色燃料生產能力顯著提升。
發展目標
到2035年,推動交通運輸和新型能源體系全面融合互動,初步建立以清潔低碳能源消費爲主、科技創新爲關鍵支撐、綠色智慧節約爲導向的交通運輸用能體系。交通運輸行業電能佔行業終端用能比例保持高位,依託交通基礎設施開發的綠色電力以就地就近消納利用爲主。純電動汽車成爲新銷售車輛主流,新能源營運重卡規模化應用,交通運輸綠色燃料供應體系基本建成。
主要措施
爲實現上述目標,指導意見提出了一系列具體措施,包括加強交通與能源基礎設施規劃協同、優化交通基礎設施清潔能源開發管理、推動交通與能源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推動交通與能源基礎設施高效穩定運行、推廣新能源與清潔能源運輸裝備、構建安全可靠交通運輸綠色燃料體系、培育現代化產業融合體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加強組織實施等。
措施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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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與能源基礎設施規劃協同 | 推動交通與能源基礎設施規劃銜接互動,統籌規劃交通運輸清潔能源供應保障體系。 |
交通基礎設施清潔能源開發管理 | 加強交通基礎設施清潔能源開發要素保障,創新交通基礎設施清潔能源開發管理模式。 |
交通與能源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 | 安全有序發展鐵路基礎設施清潔能源,全面推進公路基礎設施清潔能源開發利用。 |
交通與能源基礎設施高效穩定運行 | 增強交通運輸能源系統彈性,提升交通運輸能源系統應急能力。 |
新能源與清潔能源運輸裝備推廣 | 推動鐵路機車車輛綠色低碳轉型,加快推廣新能源汽車,推進綠色低碳船舶發展。 |
交通運輸綠色燃料體系構建 | 持續提升交通運輸綠色燃料供應能力,逐步完善交通運輸綠色燃料儲運加註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