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XBNB獲悉,12月27日,香港《2024年稅務(修訂)(跨國企業集團的最低稅)條例草案》刊憲。《條例草案》旨在落實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於2021年十月公佈的“侵蝕稅基及移轉利潤”國際稅務改革框架(BEPS 2.0),以由2025年起實施全球最低稅及香港最低補足稅。現時,超過140個司法管轄區包括香港已接納該改革框架,以因應數位化經濟帶來的侵蝕稅基與移轉利潤風險。
香港政府指,在BEPS 2.0下,年度綜合收入達7.5億歐元或以上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在每個有其業務營運的司法管轄區均須繳付至少15%的全球最低稅。這可以減少大型跨國企業集團為逃避稅務責任而把利潤轉移至低稅或不徵稅的司法管轄區的誘因,並減少不同國家或地區為吸引投資而爭取降低利得稅稅率所引致的惡性競爭,從而創造更公平的稅務環境。
實施香港最低補足稅後,如受涵蓋跨國企業集團在香港的有效稅率不足15%,香港可以向集團在香港的實體徵收補足稅,將它們的有效稅率提升至15%。否則,根據BEPS 2.0的規則,其他相關司法管轄區便有權就這些低稅的香港實體徵收補足稅。
因此,實施香港最低補足稅可捍衛香港的課稅權,不會將之拱手讓予其他司法管轄區。受涵蓋跨國企業集團亦無須在其有業務營運的其他司法管轄區就其低稅香港實體繳付補足稅,因而減輕他們的合規負擔。徵收補足稅預計可由2027至28年度起為香港政府每年帶來約150億元收入。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社會負責任的一員,香港一直堅定支持國際社會打擊跨國逃稅的工作。在更公平的全球稅收環境下,香港各項吸引營商及投資的優勢將更為突顯,包括在“一國兩制”下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簡單透明的稅制、成熟的金融市場、獨立的司法制度、現代化基建,以及優質人才庫等。
許正宇補充,香港政府在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三月進行公眾諮詢。商會、專業團體、稅務專業人士、跨國企業集團等持份者,均普遍支持政府的立法建議。在草擬《條例草案》時,也採納了他們對香港最低補足稅的設計、实施時间表、稅務行政安排和合規事宜等方面所提出的意見。為更有效地協助跨國企業集團確定他們在實施全球最低稅和香港最低補足稅後的稅務責任,香港稅務局已成立專責小組提供技術支援,並會在其網站就常見問題發布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