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新举措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了《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并引导民营经济在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中做大做优做强。
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发展动能
国家能源局提出以下支持措施:
- 支持民营企业参股投资核电项目,投资建设水电、油气储备设施、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基础设施项目,参与油气管网主干线或支线项目。
-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沙戈荒”大基地投资建设,建设光热发电、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和可再生能源供暖等项目。
- 加快发展虚拟电厂,有序推动发展绿电直连模式,研究出台支持智能微电网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推动大功率充电、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服务质量等政策。
- 鼓励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深度参与能源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参与研究制定能源科技发展重大战略、规划、标准和政策。
- 支持民营能源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推进风电场、光伏电站构网型技术改造,创新“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
国家能源局还提出以下措施以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
- 推进油气管网运销分离,修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优化许可管理。
- 制定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对象拓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用电企业。
- 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健全能源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监管整治违反市场规则、不正当竞争、行政不当干预等行为。
提升能源政务服务水平
国家能源局还强调:
- 简化能源项目审批流程,实行一窗受理、在线并联审批,提高配电网特别是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的核准或备案办理效率。
- 健全能源领域政企沟通协商制度,畅通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和诉求渠道,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完善民营企业权益维护机制。
- 支持引导民营企业高质量“走出去”,鼓励民营企业高质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稳妥开展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绿色能源项目合作。
各地能源管理部门需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举措,主动听取民营企业意见,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协调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