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促进家政服务消费扩容升级措施
4月17日,商务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9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家政服务消费扩容升级的若干措施。这些措施旨在通过创新消费场景、提升行业影响力、扩大家政服务供给等方式,激发家政服务消费潜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提升家政服务供给质量
措施中提出扩大优质家政服务供给,鼓励家政服务企业拓展新兴服务领域,如深度保洁、整理收纳等,并与装修、家居等行业跨界融合发展。同时,深入实施家政兴农行动,支持地方打造家政劳务特色品牌,并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符合家政行业中高端需求的专业化、职业化、高素质技能人才。
推动家政服务品牌化发展,鼓励行业协会、有关机构依据国家标准对家政服务企业开展等级划分和评定,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培训体系、质量评价体系,培育具有引领作用的家政龙头企业。
提升家政服务技能水平,加强家政行业发展趋势分析,及时研判家政行业用工需求,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将紧缺的家政服务相关职业(工种)纳入本地急需紧缺职业、就业需求、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组织开展项目化培训,引导劳动者参训就业。
促进家政服务便利消费
优化家政服务消费设施布局,持续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和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加快配齐家政等保障类业态。推进家政进社区,支持家政企业连锁化运营社区网点,并鼓励创新服务模式,提供点单式、分时段服务。
加快家政服务业数字化发展,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利用数字技术提高供需匹配效率和消费者参与度,实现消费者家政服务方案的个性化设计、服务过程的全程参与、服务结果的评价与分享。
完善家政服务业支持政策
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支持家政企业为实名认证且持有“居家上门服务证”的家政服务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满足家政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加大社保支持力度,引导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推动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家政服务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对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落实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开展家政服务促消费活动,支持各地将更多家政促消费活动纳入“服务消费季”活动,创新消费场景,提升行业影响力。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举办家政服务消费节,组织信誉良好的品牌家政企业更好为消费者服务。
优化家政服务消费环境
推进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优化全国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和服务,依法依规归集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加快“家政信用查”APP和小程序互联网全平台覆盖,实现“家政信用查”与地方家政信用信息平台互通。
提升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指导家政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收费公示相关规定,提升行业收费透明度。修订完善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推广电子化合同。推广《家政服务公约》,倡导规范家政服务企业、消费者和家政服务员三方行为,营造良好行业环境。
提高家政服务标准化水平,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持续完善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一批家政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等级划分评定、家政服务数字化以及整理收纳等细分门类服务质量规范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促进家政服务质量提高。
引导家政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持续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引导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提升服务质量。推广“信用+”监管模式,强化守信经营激励。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常态化、多元化家政服务纠纷调解机制,营造良好行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