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推动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建设
4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旨在通过重点培育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加强产业对接,推动数字化转型升级,强化创意设计能力,提升产品附加值,从而提高特色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负责推进本地区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的发展,结合地区产业基础优势和纺织产业链特征,引导集群聚焦产业链优势环节发展特色产品,并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产业集群发展营造良好生态。
工作目标与申报条件
工作目标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强化特色、积极承接、发展边贸、加强配套”为原则,指导各地建设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承接和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增强区域经济互补性,提升国内纺织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
申报条件包括: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以及河北省的县级区划范围内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申请地区应将纺织服装产业作为支柱或主导产业,具备区域特色和可持续发展潜力;申请地区的纺织服装产业在当地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产业集中度较高或特色产品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与地区内其他产业具有配套协作,外贸渠道畅通。
工作流程与支持举措
工作流程包括县级申报、省级推荐和审核发布三个阶段。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行业专家对推荐的集群申报材料进行复审评价,择优形成重点培育集群名单。
支持举措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统筹推动集群建设工作,加强集群间产业对接,推动集群数字化转型升级,强化产业集群创意设计能力,提升特色产品附加值,提高特色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
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申报材料 | 《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申请书》 | 《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情况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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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截止日期 | 2025年5月30日 | |
提交地址 | 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100804 | |
电子邮箱 | [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