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私募类罚单开年就见首单。1月17日,安徽证监局官网披露对华安证券及托管业务总部负责人刘家乐的罚单,公司与个人均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罚单直指问题很明确,称华安证券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存在不足。
关于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监管要求,华安证券应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各项业务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提交书面整改和问责报告,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具体来看被罚事项如下:
一是私募基金托管业务方面,部分制度规定的可执行性不强,部分产品的合同审查和准入管控不严格、信息披露复核不到位、未在基金定期报告中出具托管人报告、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八条规定。
二是员工管理方面,未能有效规范个别工作人员执业行为,反映出公司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的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华安证券也在当日晚间发布了相关公告。华安证券表示,公司将按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要求对私募基金托管业务进行全面排查及问题整改,持续完善业务制度、优化操作流程,规范业务操作,加强托管业务准入审核和风险应对处置,提高托管业务信息报送规范性、及时性。此外,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能力,加强合规文化建设,以更高的合规管控能力和专业能力带动高质量发展。
财联社记者结合易董及监管官网梳理发现,与私募有关的业务被罚在2024年以来肉眼可见的变多,涉及自营业务、资管业务等多个条线,尤其是私募资管业务,“个人+机构”合计超过数十张。记者采访发现,一方面与现场检查有关,券商相关业务集中处罚;另一方面,私募资管业务被罚的不少,部分监管措施主要涉及资管新规前成立的产品。在“大资管”时代,券商资管业务正处在转型的关键时期。核心的被罚事项有两类:
私募资管业务不规范:部分证券公司在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投资管理不规范、股票库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净值化管理不完善、信息披露不充分、投资标的库调整不及时等问题,如华金证券、国信证券等。
内控机制不完善: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项目规范整改不到位,另类投资子公司投资的个别私募基金实际投资标的超出业务范围,信息隔离墙制度执行不到位等,如长城国瑞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等。
其中,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的相关罚单2024年以来并不多,除了最新被罚的华安证券,还有一个是中泰证券。2024年2月,中泰证券湖南分公司及前负责人杨文明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提供与私募基金托管业务利益冲突的投资建议、直接推荐非中泰发行或代销的私募产品、通过为其他机构介绍客户或亲属直接获得提成、向他人提供公司托管产品的未公开信息、微信群管理缺失、手机备案信息不完整、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根据相关违规事项,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业界人士认为,华安证券的罚单问题可能出在华安证券某个私募基金的托管上,证监会通过调查发现了一系列问题,而并非仅仅针对托管环节进行审查。
财联社对2024年以来与私募有关的业务罚单进行了全面统计,其中资管及自营端具体如下:
类别一:至少11家券商私募资管业务存在违规
这部分监管措施主要涉及资管新规前成立的产品。在“大资管”时代,券商资管业务正处在转型的关键时期。整体而言,罚单下发之后,券商对相关业务基本开展自查,将进一步强化各项管理工作,全面增强从业人员的规范执业意识,对所涉问题全力推进整改。长远来看,持续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依然任重道远。
2024年1月10日,第一创业证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在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开展中存在部分资产管理计划净值化管理不完善、部分资产管理计划信息披露不充分、投资标的库调整不及时、部分主要业务人员薪酬递延支付不到位等问题。
2024年1月8日,中邮证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违规事项之一就是私募资管业务FOF产品管理人及基金入池标准不清晰;部分入池股票不符合公司制度规定的入池条件;在非赎回日为多名客户办理强制赎回;提供产品投顾服务未告知投顾人员资质;关联方核查机制不完善;代销金融产品风险持续跟踪评估机制不完善。
2024年12月20日,华金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时任分管资产管理业务的副总裁金葵华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违规事项其中包括,一是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主动管理不足;二是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股票库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2024年7月5日,国信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3个月(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而新发行的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在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开展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产品具有通道业务特征,主动管理不足;二是资管新规整改不实,存在规模较大的资产管理计划实质仍为非净值化通道类产品;三是个别产品为其他金融机构违规运作资金池类理财业务提供便利;四是存在产品投资限额授权不审慎、债券评级方法客观性不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足等问题。
与此同时,国信证券时任分管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高管袁超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产品投资经理马谦、凌铃被出具警示函。
2024年5月11日,华泰证券旗下华泰资管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公司违规事项:一是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资产管理计划投向纾困用途的资金未达到规定比例,反映出公司经营不够谨慎勤勉;二是对交易对手方尽职调查不充分,公司在为个别客户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过程中,存在未对交易对手方进行审慎调查的情况。
与此同时,华泰资管分管相关业务的高管朱前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4年5月11日,海通证券旗下海通资管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违规事项:一是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资产管理计划投向纾困用途的资金未达到规定比例,纾困资管计划违规收取管理费,上述情况不符合《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资产管理计划规范运作指引》第五条第二款和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反映出公司经营不够谨慎勤勉,未能有效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二是纾困资管计划管理不足,投资不审慎,未能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与此同时,时任分管业务的高管徐翌,时任投资经理于剑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024年5月6日,开源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武怀良、相关资管计划投资经理陈璐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22年4月,开源证券作为相关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未充分履行主动管理职责,未能有效防范发行人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其发行的债券。
2024年2月9日,中山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私募资管业务存在关联交易管控机制不健全,在投资品种池建立与维护、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内部控制不严,对资管产品宣传、管理费率设置、信息公示的合规管理不足,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及私募资管业务有关制度不完善或未及时更新、未有效执行等问题。
与此同时,中山证券时任分管资管业务的副总裁兼资管部门负责人赵波被监管谈话,中山证券时任合规总监袁玲被出具警示函。
类别二:私募投资业务同样存在违规
2024年12月26日,长城国瑞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违规事项之一就是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个别项目规范整改不到位,反映出公司合规意识薄弱、内控机制不完善。
2024年4月29日,海通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违规事项之中包括另类投资子公司投资的个别私募基金实际投资标的超出另类投资子公司业务范围,不符合《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第二条的规定。时建龙作为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时任董事长,余际庭作为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时任总经理,二者同样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4年4月19日,国信证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违规事项之一就是私募子公司管理不到位,个别产品未经备案开展业务、个别基金部分投资款被合作方挪用;四是存在为金融机构及其管理产品规避监管提供便利、为未备案的私募产品提供外包服务、信息隔离墙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2024年3月1日,中原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违规事项之一包括私募子公司整改不彻底不到位。
本文转自“财联社”,FOREXBNB编辑:刘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