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FOREXBNB的报道,2月21日,中国证监会对外公布了《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20日)》,其中国际司对6家企业提出了补充材料的要求。特别指出,巨龙控股需要补充说明其股权结构的搭建和返程并购的合规性,以及运营实体、业务经营和信息保护及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情况。据悉,2月20日,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发布了《关于Julong Holding Limited(巨龙控股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巨龙控股有限公司计划发行不超过239.2万股普通股,并计划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
证监会要求公司对以下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并请律师进行核查并提供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股权结构搭建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需要说明:(1)公司在中国境内的运营实体北京君信源公司及巨龙在线公司是否已经按照规定办理了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2)在收购巨龙在线公司99%股权的过程中,北京君信源公司需要说明股权转让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以及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的具体情况。
二、关于历史沿革。(1)在2023年12月之前,北京汇聚天下投资有限公司曾是公司境内运营实体巨龙在线公司的控股股东,请结合北京汇聚天下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变化情况,说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2021年初以来是否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2)对主要境内运营实体的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三、关于运营实体。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智能工程项目的承包、运营维护以及智能系统的设备和材料销售,报告期内存在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分包工程项目的情况。请说明最近三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相关业务公司(即参与工程招投标、签署合同的主体)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最近三年这些公司的具体业务、涉及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结合最近三年巨龙在线公司的主营业务变化情况,说明以巨龙在线公司为主要境内运营实体而未将上述工程建设相关业务公司纳入本次上市主体范围的原因及合理性。
四、关于业务经营。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的业务包括向市政公用事业单位,如机场、大学及医院提供安全、访客管理等智能工程系统服务。请说明公司及境内运营实体所涉及的业务是否属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等其他重要领域,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
五、关于信息保护及数据安全。请说明公司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的情况(如有),收集和存储用户信息的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向第三方提供信息的情况,以及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