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对刘少林发出逮捕令 涉及柏荣集团股份虚假交易
香港证监会于4月25日宣布,东区裁判法院已发出逮捕刘少林的手令,要求其就涉及柏荣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柏荣)股份的虚假交易的四项控罪作出答辩。该逮捕令是在证监会提出申请后发出的。
根据香港证监会的指控,刘少林在2018年5月和6月通过“设定收市价”活动推高柏荣的股价,并在2018年6月卖出部分股份,非法获利约2,900,000元。
民事法律程序
香港证监会已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在原讼法庭展开针对刘少林的民事法律程序,旨在寻求法庭命令,使受影响的对手方恢复到交易前的状态。
原讼法庭于2024年12月13日对刘少林发出临时强制令,冻结其在香港的资产,价值上限为3,158,400元。该临时强制令旨在确保刘少林若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相关条文,有足够的资产履行可能的回复原状令或赔偿令。
在刘少林向法庭缴付3,158,400元保证金后,该临时强制令于2025年2月19日被撤销,直至法律程序最终裁决或法庭进一步命令为止。
事件 | 日期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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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林非法获利 | 2018年6月 | 2,900,000 |
原讼法庭发出临时强制令 | 2024年12月13日 | 3,158,400 |
临时强制令撤销 | 2025年2月19日 | 3,158,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