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行动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4月8日发布通知,宣布2025年度中央财政将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该行动旨在通过三年的探索,显著提升城市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水平,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并在老旧片区宜居环境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

中央财政将根据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地区 补助总额上限(亿元)
东部地区 8
中部地区 10
西部地区 12
直辖市 12

资金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

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

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的城市更新工作范围为大城市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20个城市,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申报城市需满足以下条件:

  • 建立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制,并制定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实施范围集中在城市老城区;
  • 城市财力应满足城市更新投入需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低,不得因开展城市更新形成新的政府隐性债务;
  • 2023年(含)以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未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补助标准和支持范围

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城市更新的样板项目建设和机制建设两个方向,包括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生活污水处理、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既有片区更新改造等,以及项目储备和生成机制、资金安排和筹措机制、用地保障和审批机制的建立。

各城市应按照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原则,聚焦城市老城区,集中打造城市更新的样板项目,形成样板片区,并与现有支持政策做好统筹衔接,避免重复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其他渠道中央资金。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应建立对入围城市的日常跟踪及监督机制,及时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经验做法等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按照《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绩效评价办法》及相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