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七部门发布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意见
3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教育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版权局、中国科学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该意见旨在通过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能、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以助力高质量发展。
意见中提出了到2027年的目标,即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持续增强。
主要措施
意见中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
- 知识产权创新激励机制: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 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推进专利代理委托监管,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公开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评价结果。
- 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标准,发布专利实施许可统计数据和版权登记数据,引导专利权人合理估算许可使用费。
- 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
- 标准与专利协同创新:加强专利审查与标准制定工作联动,引导创新主体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技术标准。
-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完善:加快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改论证,强化商标使用义务,规制恶意抢注行为。
- 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推进前沿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 专利商标多元化审查模式:综合运用优先审查等多种审查模式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 著作权登记体制机制:推进建立全国统一的著作权登记体系,提升著作权登记数字化水平。
- 公共服务领域国际交流:加强与各国知识产权审查机构合作,深化审查信息共享。
- 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鼓励各地方在贸易往来密集的国家和地区布局设立知识产权工作指导站。
- 办事流程优化和模式创新:压减专利、商标变更办理周期,一般情况下涉及专利权转移的著录项目变更应在1个月内完成审查。
- 公共服务数字赋能:构建权利人专属服务空间,便利权利人一键查询名下全部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信息。
- 便民利企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加强对战略科技力量和重点产业的服务支撑。
- 服务评估评价: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满意度评估,上线知识产权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
该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将对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