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FOREXBNB的报道,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其他五个部门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 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明确指出,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的付款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6个月,且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对于超过6个月的付款期限,商业银行需要加强对账期合理性和行业结算惯例的审查,并在开展融资业务时保持审慎态度。

此外,意见稿还鼓励发展多样化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商业银行被鼓励加强自身能力建设,通过直接服务方式接触供应链企业,提高应收账款融资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积极探索供应链脱核模式,利用供应链的“数据信用”和“物的信用”,支持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进行信用贷款及订单贷款、存货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等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业务。意见还鼓励商业银行完善供应链票据业务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和系统功能,以推动供应链票据的广泛应用。同时,研究推动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方式试点供应链票据有限追索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开展供应链票据资产证券化试点,拓宽票据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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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由FOREXBNB编辑刘家殷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