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调整通知
根据上交所4月11日发布的通知,2025年第一季度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进行了定期调整。调整后,上交所融资融券标的股票数量为1000只,融资融券标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数量为268只。该通知将于2025年4月14日起施行。
本次调整遵循优先保留现有标的股票的原则,对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上交所上市A股,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选取新增标的股票。加权评价指标的计算方式为:加权评价指标=2×(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沪市A股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成交金额/一定期间内沪市A股平均成交金额)。
对于融资融券标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调整,依据《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并综合考虑基金类型等因素。
上交所要求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调整,认真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和安全运行。同时,各会员单位需进一步优化风险监控指标,加强对标的证券的风险识别及差异化管理,并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严控融资融券业务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调整后融资融券标的数量 | 1000只标的股票 | 268只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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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自2025年4月14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25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024年第四季度定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5〕3号)。